委托书

本人现委托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代为查询: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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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亚湾区内的房产情况,用于申请公租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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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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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情况查询说明: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由于需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内的房产情况,申请人可自行到区自然资源分局查询出具查档证明或委托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代为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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