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1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核准刘国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新疆金融监管局关于刘国强哈密市商业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片)
新金监复〔2026〕106号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刘国强同志拟任董事资格核准的请示》(哈商行发〔2026〕1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国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新疆金融监管局
2026-08-11






